有机肥料粗灰分的测定_有机食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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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干灰化法测定粗灰分的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不含泥沙质的有机肥料中粗灰分的测定。
2方法提要
试料在525℃灼烧后所得残渣,用质量百分率来表示。
3仪器、设备
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
3.1分析天平:感量0.0001g。
3.2粗天平:感量0.01g。
3.3高温电炉:有高温计且可控制炉温在525±10℃。
3.4电炉:800W,温度可调控。
3.5干燥器:内盛变色硅胶干燥剂。
3.6瓷坩埚:容积50mL,具盖。
4试样的制备
4.1固体试样的制备
取风干的实验室样品充分混匀后按四分法缩减至约100g,粉碎,全部通过1mm孔径筛,装入样品瓶中备用。
4.2粪尿类、尿类试样的制备
取充分混匀的实验室样品约300mL,装入样品瓶中备用。
5分析步骤
5.1将瓷坩埚(3.6)放入高温电炉(3.3),瓷坩埚盖斜放,经525±10℃下灼烧30min。取出,稍冷约1min,移入干燥器(3.5)中平衡30min,取出称量。再放入高温电炉(3.3)在525±10℃灼烧10min,同上条件冷却、称量,直至两次质量之差小于0.5mg,即为恒重。
5.2称取试样(4.1)2~3g,精确至0.001g,平铺于已知恒重的瓷坩埚(5.1)中。
5.3称取预选充分混匀的试样(4.2):粪尿类10g或尿类50g,精确至0.01g,置于已知恒重的瓷坩埚(5.1)内,在水浴上蒸干。
5.4将装有试料的瓷坩埚(5.2)或(5.3)放在电炉(3.4)上,瓷坩埚盖斜放,让试料小心缓慢炭化,在炭化过程中应先在较低温度下灼烧至无烟,然后升高温度灼烧至试料呈灰白色,再放入高温电炉(3.3)内,于525±10℃灼烧6h。取出稍冷1min,移入干燥器(3.5)中冷却30min,取出称量。
6分析结果的表述
粗灰分含量以质量百分数(%)表示,分别按式(1)、式(2)和式(3)计算:
粗灰分(风干基)=〔(m1-m0)/m〕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1)
粗灰分(烘干基)=〔(m1-m0)/m〕×〔100/(100-H)〕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2)
粗灰分(湿基,液肥)=〔(m1-m0)/m〕×100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(3)
式中:m0──瓷坩埚质量,g;
m──称取试样的质量,g;
m1──瓷坩埚及粗灰分质量,g;
H──风干试样水分含量百分数。
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。
7允许差
7.1取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。
7.2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应符合下表要求:
粗灰分含量,%绝对差值,%
<5 <0.2
5~10 0.2~0.4
>10<0.5